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的保密:学术开放不等于什么都能说

科研需要交流,闭关自守做不出好成果。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与国外同行合作研究、交换科技资料,这些都是科研工作的常态。但是,在对外交流中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机关、单位或个人参加涉外科技交流活动时,有几个基本的保密要求需要牢记。

第一个要求:言行谨慎。参加涉外活动时,要做到不损害国家利益,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听起来是基本素养,但在实际交流中,有人为了显示自己"够开放"、为了拉近和国际同行的距离,可能会不自觉地透露超出允许范围的信息。

第二个要求:学术论文要审查。与国外科技人员合作的学术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论文发表前,应当经过本单位的保密审查。审查不是限制学术自由,而是帮科研人员把好安全关。你自己可能没意识到某些数据是涉密的,但保密部门有更专业的判断。

第三个要求:科研资料不随便给。境外人员索要未对外公开的科研资料和科研成果时,应当婉言拒绝,不得擅自提供。如果确实需要提供的,应按规定程序审批。有些科研人员面子薄,别人开口要就不好意思拒绝,这种"不好意思"可能就是泄密的开始。

第四个要求:科技书刊资料交换要注意。对外交换科技书刊、资料及其他成果的,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内部文件资料。有些看似普通的内部研究报告、实验数据,可能包含着不能对外透露的信息。

这些要求看起来约束很多,但核心就是一句话:交流可以,保密不能丢。该交流的放心交流,该保密的坚决保密,两者并不矛盾。

北京企密安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建议科研单位建立对外科技交流的保密审查机制:交流之前有审查、交流之中有监督、交流之后有报告。三位一体,既支持了学术开放,又守住了保密底线。

FAQ区

问: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时,研究报告中的数据可以全部公开吗?

答:这取决于数据是否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建议会前对交流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密数据进行脱密处理后再交流,或者控制交流范围。

这里再分享两个实用的保密管理建议。第一,建立"对外交流内容预审表"制度。科研人员在参加国际会议或与国外同行交流之前,把拟交流的内容填到预审表上,由保密部门审核把关。这个做法虽然增加了一点工作量,但能有效避免"现场发挥"带来的泄密风险。第二,做好交流后的报告和归档。交流回来之后,要把实际交流了哪些内容、有没有遇到敏感问题、有没有发现可疑情况等写成报告,归档备案。这样既能总结经验,也能为后续的保密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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