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组织机构和人员在华测绘活动: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地理信息是国家安全的基础性信息。地图上的一个坐标、一个高程数据,在某些场景下可能就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正因为如此,对外国组织、机构和人员在中国境内的测绘活动,国家有非常严格的管理规定。
根据我国有关法规规定,外国组织、机构或者个人为了正当目的,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并经履行审批手续之后,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测绘活动。但管理要求是非常严格的。
关于审批程序,外国组织、机构或者个人来华测绘,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在华从事测绘活动。注意这里是"会同"——地方测绘部门无权单独审批外方测绘事项,必须上升到国务院层面和军队层面联合审批。
关于合作形式,外国组织、机构或者个人在华测绘,必须与中方有关部门或单位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进行。不允许外方单独进行测绘活动。需要开展一次性测绘活动的,可以不设立合资、合作企业实体,但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且与中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测绘人员共同进行测绘活动。也就是说,无论如何,都必须有中方人员参与和监督。
关于禁止事项,外国组织、机构或者个人在境内开展合资、合作测绘时,不得从事以下活动:不得进行大地测量;不得进行测绘航空摄影;不得进行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不得进行海洋测绘;不得进行地形图和普通地图编制;不得进行导航电子地图编制;以及国家禁止的其他测绘活动。这些禁止事项涵盖了测绘领域中对国家安全影响最为深远的类别。
还有一个重要规定:测绘成果的归属。外国组织、机构或者个人来华测绘取得的测绘成果,归与之合作的中方机构所有,外国组织、机构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占有。未经批准,外方以及中方的合资合作单位,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和途径将测绘成果擅自携带或者传输出境。
北京企密安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认为,地理信息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之一。对在华测绘活动的严格管理不是闭关锁国,而是在对外开放和保护国家安全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点。
FAQ区
问:外国学者来华进行地质考察算测绘活动吗?
答:如果涉及地理位置的测量和记录,就可能构成测绘活动,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纯学术性质且不涉及敏感区域的地质观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事先咨询主管部门。
问:使用手机的GPS功能记录轨迹算测绘吗?
答:个人日常使用GPS导航不属于测绘活动。但系统性地进行地理位置信息的采集、记录和分析,可能构成测绘行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