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信息保护:什么是"内幕信息"?谁该保护它?
你可能在财经新闻里经常听到"内幕信息"这个词,通常和"内幕交易"一起出现。那么从保密管理的角度来看,内幕信息到底是什么?应该怎么保护?
首先需要澄清一个概念。严格来说,国家机关不存在"内幕信息"这个概念。需要保密的信息如果符合国家秘密的构成条件,就应当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属于工作秘密的,就按照工作秘密的保密要求进行管理。国家机关不宜使用"内幕信息"的提法,也不应在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之外再界定某些信息为"内幕信息"。
那么"内幕信息"这个概念从哪来的呢?它主要出自金融、证券机构和上市公司、企业自己制定的制度规定,是相关机构和公司企业内部的制度概念。
根据这些机构的界定,内幕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工作、生产、经营、管理信息。这里的关键词是"尚未公开"——还没有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一旦公开了,就不是内幕信息了。
内幕信息有几个明显的特征。第一,这类信息对社会经济秩序有直接关联,泄露后会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利影响,或者对一些人群的利益造成损害、引发不利后果。第二,泄露后会对持有和掌管信息的机构、企业的工作、生产和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害其正当利益和权益。第三,这类信息属于正在酝酿和制作过程中的信息,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但条件一旦具备就应当公开。
也就是说,内幕信息的本质不是"永远不能公开",而是"现在不能公开,将来可以公开"。这和一般意义上的国家秘密有所不同。
那么谁有责任保护内幕信息呢?主要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这些人包括担任董事、监事、总裁职务的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由于其管理地位、监督地位或职业地位,或者作为公司职工能够接触或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还有一类,是因持有公司股票而知悉内幕信息、可以对机构和公司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施加影响的人员。
这些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他们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不得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也不能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这些都是法律的明确规定。
北京企密安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建议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的范围、知情人员的登记管理和保密承诺。制度建好了,执行到位了,才能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带来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FAQ区
问:公司普通员工无意中听到内幕信息该怎么办?
答:应当立即向公司的保密管理部门或合规部门报告,说明自己知悉了内幕信息的情况。在法律上,无意中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同样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
问:内幕信息和商业秘密有什么区别?
答:内幕信息是一个证券法上的概念,主要针对上市公司而言,强调的是"未公开"和"对股价有重大影响"。商业秘密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概念,范围更广,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两者有交叉但不完全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