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涉密人员?不是所有接触秘密的人都是涉密人员
涉密人员是一个有严格法律定义的词汇,不是谁接触到了国家秘密谁就算涉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人对这个概念的边界认识模糊,导致涉密人员范围要么过宽、要么过窄。理解涉密人员的准确定义,是做好保密管理的前提。
定义很清楚
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包括固定的工作人员和因工作需要临时进入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
注意这个定义的关键词:"在涉密岗位工作"。涉密人员的界定遵循"以岗定人"原则——先确定涉密岗位,再将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确定为涉密人员。而不是反过来,看到谁接触了秘密就说谁是涉密人员。
这里有三种常见的混淆需要澄清。
第一个混淆:涉密人员不等于接触过国家秘密的人
机关单位里,很多人因为工作需要临时接触到一些秘密信息。比如,一个维修工进保密室修空调,客观上看到了房间里的涉密文件,他算不算涉密人员?按照"以岗定人"原则,不算。他是按照"以事定人"的要求、因为维修这件事被临时限定接触秘密的人,完成维修任务后就不再接触秘密了。
如果把所有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人都划为涉密人员,涉密人员范围会无限扩大,相应的管理措施(任前审查、保密培训、脱密期管理等)也难以有效落实。涉密人员因岗位的固定性而具有相对确定性,接触秘密的一般人员具有不确定性,两者是不同性质的管理对象。
第二个混淆:涉密人员不等于普通公民
宪法和保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但公民的保密义务是一般性的、抽象的——你不要传播你无意中知道的秘密就行。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是具体的、高于普通公民的——因为你坐在涉密岗位上,你的每一天工作都涉及国家秘密,所以你需要接受系统的保密管理。
如果把一般承担保密义务的公民都视为涉密人员,会降低真正涉密人员履行保密义务的责任意识,让严格的保密管理措施失去针对性。
第三个混淆:涉密人员不等于一般国家工作人员
党政机关中,大部分工作人员或多或少会接触到国家秘密,但不能把所有机关工作人员都列为涉密人员。领导干部因为岗位职责接触秘密的机会较多,其中多数属于涉密人员,但具体是否属于、属于哪个等级,要根据其职权范围涉及的国家秘密情况来判定。
以岗定人的管理逻辑
理解了这三个区别,再回头看"以岗定人"原则,就会发现它很巧妙。它把涉密人员的确定从"主观判断"变成"客观标准"——先看岗位,再看人。岗位涉密,岗位上的人就是涉密人员;岗位不涉密,即使偶尔能接触到秘密信息,也不列为涉密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这一原则保证了涉密人员管理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也避免了因为定义不清带来的管理盲区或管理浪费。
常见问题
问:企业里的涉密人员和政府机关的涉密人员是一回事吗?
答:不完全一样。政府机关的涉密人员管理依据保密法,有法定的任前审查、培训、脱密管理程序。企业的涉密人员管理则是在保密资质要求下,参照保密法规定的管理思路来执行。性质不同,但管理理念相通。
问:临时工能成为涉密人员吗?
答:可以。在涉密岗位工作且工作期限超过1个月的人员,应确定为临时涉密人员,按照其参与工作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最高密级确定涉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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