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国防科研秘密跳槽——涉密研究员的"神秘失踪"
老柯是某国防科研院所的高级工程师,在这个单位干了十八年,参与过多个重要型号的研制工作,是团队里的技术核心。
去年开始,老柯的心态起了变化。单位改制后,工资结构调整,他的收入下降了不少。孩子要上大学了,房贷还没还清,经济压力越来越大。
这时候,一家民营企业找到了他。这家企业是做军民融合项目的,开出的条件是老柯现在收入的三倍,还有股权激励。对方说:"柯老师,您的技术在国内是数一数二的。与其在院所里熬退休,不如出来干一番事业。"
老柯心动了。
按照保密规定,涉密人员在离职前需要经过脱密期管理——将手头涉密工作交接完毕,接受保密教育提醒,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在脱密期内接受管理。脱密期的长短根据涉密等级而定,核心涉密人员的脱密期可能长达数年。
但老柯做了一个决定:他不走正规程序。
他利用一次出差的机会,跟民企那边谈妥了入职事宜。回来后,他悄悄整理了自己电脑上的研究资料——其中包括多份涉及国防科研项目的技术文件和数据。他把这些文件拷进了个人移动硬盘里。
然后,他说自己要"回老家处理一些家事",请了一个星期假。
假满之后,老柯没有回来上班,而是给单位发了一封辞职邮件。邮件的理由是"个人原因",只字未提他已经入职民企。
单位保密部门立即启动了涉密人员离岗管理程序,派人去查找老柯的下落。当发现他已经入职了那家民企时,立即向国家安全部门报告了情况。
国家安全部门迅速介入。调查人员发现,老柯带走了大量国防科研秘密,包括一些处于研制阶段的武器装备技术资料。万幸的是,由于发现及时,老柯还没来得及将这些信息扩散到更广的范围。
老柯在审讯中供述了自己的行为。在法庭上,他说:"我就是觉得自己的技术去民营企业发展更有前途,报酬也更好。我没想过要'卖国'。"
但法律不会以"你有没有想过"来判断。非法持有国家秘密并非法提供给他人或组织,这个行为本身就是犯罪。至于犯罪动机是为了钱、为了前途还是被人利用,只会影响量刑,不影响定罪。
最终,老柯因为非法持有国家秘密和泄露国家秘密,被判处有期徒刑。那家民营企业也因为违规招录涉密人员并接收国家秘密,受到了严厉的行政处罚。
常见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脱密期?
答:脱密期是指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后,在一定期限内仍需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并接受管理的阶段。脱密期内,涉密人员不得出境、不得在特定岗位就业,须定期向原单位报告情况。
问:涉密人员离职的正确流程是什么?
答:首先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过保密部门审批同意,办理涉密载体清退和交接手续,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进入脱密期管理。不得擅自离职或"不辞而别"。
问:民营企业可以招录涉密人员吗?
答:可以,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涉密人员离职后,在脱密期内到民营企业工作的,需向原单位和保密部门报告。某些特定敏感岗位在脱密期内有就业限制。
问:如果涉密人员"带密跳槽",接收企业有什么责任?
答:接收方如果明知对方是涉密人员且携带国家秘密,仍予以接收和使用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在招录人员时应了解其涉密背景,不能"不知者不罪"。
这个案例在军工系统内产生了很大的震动。一位老专家在座谈会上说:"我们花了几十年培养一个国防科技人才。一个型号的研制周期可能是十年、十五年甚至更长。但如果保密管理不到位,一个人离职就可能让十几年的心血付诸东流。"
老柯的同事、也是他曾经的搭档老姜,在得知结果后说了句让人唏嘘的话:"老柯这个人,技术上我是佩服的。但他只学了怎样造武器,没学明白怎样守住武器。造出来是本事,守得住更是本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