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商业秘密保护,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打官司或者报案,但往往忽略了行政执法这条路径。实际上,对于某些类型的商业秘密侵权行为,走行政处罚路线可能比走司法路线更高效、成本也更低。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侵犯商业秘密的行政处罚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几个要点。
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监督检查部门是行政处罚的主体。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对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这意味着如果你的商业秘密被侵犯了,不一定要去法院立案,先去市场监管局投诉也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的那些侵权类型,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的,以及违反保密义务披露或者使用的,这些都是行政机关可以管的范围。但如果侵权行为同时涉及犯罪嫌疑,行政处罚就可能被刑事程序吸收,所以实践中会有一个行政和刑事的衔接问题。
行政处罚的程序大致是这样的。权利人或者相关人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或者举报,受理后行政机关会进行初步调查。如果初步调查认为存在涉嫌违法的行为,就正式立案。立案之后,行政机关会展开全面调查,包括询问当事人、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检查与侵权有关的场所和物品。调查结束后作出处理决定,认定侵权的就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罚款的幅度,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个罚款力度虽然比不上某些发达国家的天价处罚,但对很多中小企业来说已经有不小的震慑力了。
实务中有个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就是行政投诉的证据要求。虽然没有民事诉讼那么严格,但你也不能空口说白话。建议在投诉之前,先把下面这些东西准备好。能证明自己是商业秘密权利人的证据,比如权属证明、研发记录、保密措施的书面记录。能证明商业秘密存在的证据,比如具体的秘密信息、非公知性的初步说明。能证明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比如侵权产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侵权人的基本情况、侵权实施的时间地点等。
还有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就是在行政投诉过程中怎么保护好自己的秘密。把核心信息交给行政机关,万一行政机关泄露了怎么办?这里要说明一下,按照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调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但企业自己也要注意,在提供证据时可以对核心秘密信息做适当处理,比如只提供能够证明侵权的必要信息,而不是把所有家底都交出去。
行政处罚和民事诉讼怎么衔接?这个问题实践中挺常见的。有的企业先去市场监管局投诉,拿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再用这个决定书作为证据去打民事赔偿官司。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民事诉讼中虽然不是定论,但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使用,有助于减轻企业的举证负担。反过来,如果民事诉讼已经在进行中了,行政机关通常会在法院审理期间暂时中止行政处理程序,避免重复处罚。
选择行政路径的好处在于效率比较高。一般的行政投诉从受理到出结果,快的几个月就能完成,比民事诉讼动辄一年半载要快得多。而且行政机关的调查权力比较大,可以对涉嫌侵权的场所进行检查,可以查封扣押相关物品,这些调查手段是民事私诉中没有的。
不过行政路径也有局限性。最明显的一点是,行政机关只能处罚侵权行为,不能判民事赔偿。如果你想要拿赔偿,还得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或者通过调解解决。还有就是行政处罚的罚款是上缴国库的,不是赔给权利人的。所以行政和民事两条路径很好配合使用,先通过行政手段快速制止侵权行为,再通过民事手段争取合理的赔偿。
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建议的做法是发现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先不急着打官司,而是先评估一下通过行政投诉能不能快速解决问题。如果情况紧急需要立即制止侵权的,行政投诉往往是一个比司法程序更快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