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遇到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时,证据收集是否充分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很多企业由于证据不足,导致在诉讼中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前了解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的证据收集要点,能够帮助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做好证据留存,遇到纠纷时能够快速收集到充分的证据。
首先需要收集的是权利人享有商业秘密权利的证据,这类证据用于证明原告主张的信息符合商业秘密的法定条件,并且原告享有相应的权利。具体包括:一是商业秘密的载体证据,例如载有商业秘密的技术图纸、实验数据、客户名单、经营方案、源代码等文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电子数据需要提供原始存储介质或者经过公证的电子文件,证明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二是商业秘密的形成过程证据,例如技术方案的研发记录、客户信息的收集积累记录、经营方案的制定过程记录等,证明原告对相关信息的形成付出了相应的成本,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三是商业秘密的价值证据,例如相关信息带来的经营收益、市场竞争优势、研发投入成本、许可使用费用等,证明相关信息具有商业价值。四是原告采取保密措施的证据,例如保密制度文件、保密协议、涉密信息的加密措施、访问权限控制记录、保密培训记录等,证明原告对相关信息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符合商业秘密的法定条件。
其次需要收集的是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据,这类证据用于证明被告实施了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具体包括:一是侵权人有机会接触原告商业秘密的证据,例如侵权人曾经是原告的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等,有条件接触到涉案的商业秘密,相关的劳动合同、合作协议、涉密信息提供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这类证据。二是侵权人使用的信息与原告的商业秘密实质相同的证据,例如将侵权人使用的技术方案、经营信息、产品等与原告的商业秘密进行比对,证明两者实质相同,这类比对可以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三是侵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证据,例如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的相关证据,包括监控记录、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四是侵权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证据,例如侵权人公开披露相关信息的记录、使用相关信息生产的产品、销售记录、许可他人使用的协议等。
第三类需要收集的是侵权造成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利的证据,这类证据用于确定赔偿金额。具体包括:一是原告因为侵权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的证据,例如销量下降的记录、利润减少的证据、市场份额降低的证据、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调查费等)的票据等。二是侵权人因为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的证据,例如侵权人的销售记录、利润数据、纳税记录等。如果原告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获利都难以计算,可以提供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相关证据,请求法院参照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金额。对于故意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适用惩罚性赔偿,需要收集能够证明侵权人故意和情节严重的相关证据,例如侵权人明知是商业秘密仍然实施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获利巨大、造成严重后果等相关证据。
企业在日常管理中需要注意留存相关的证据,建立商业秘密档案管理制度,对商业秘密的形成过程、保密措施、使用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留存,避免遇到纠纷时无法提供证据。发现疑似侵权行为时,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对于容易灭失的电子证据,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进行固定,也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不得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否则证据不会被法院采纳。
如果企业不熟悉证据收集的相关要求,可以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者调查机构协助收集证据,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提升诉讼中的胜算。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也要注意保护自身的商业秘密,避免在证据收集和提交过程中造成二次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