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客户让我印象特别深。他是一家电子制造企业的老板,发现前员工把公司的核心工艺带到了新东家,对方已经出了产品。他兴冲冲地跑去法院起诉,结果法官问他: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对方用了你的工艺?他说产品摆在那里就是证据。可等鉴定机构一比对,因为生产线上的工艺参数已经调过了,核心证据根本固定不下来,最后案子败诉了。这就是典型的没有做好证据保全吃了大亏。

在商业秘密案件里,证据保全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商业秘密这个东西本身就很特殊,它是无形的、可以瞬间被销毁的。你这边还在准备起诉材料,对方那边可能已经删掉了所有的电子记录、修改了技术文档。等到正式开庭的时候,关键证据早就不见了。所以证据保全在商业秘密案件中,可以说是决定案件成败的关键一环。

先说说什么是证据保全。简单讲就是在正式诉讼之前或者诉讼过程中,请求法院或者公证机构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固定、提取、保管的措施。商业秘密案件里较为常见的证据保全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法院的诉前证据保全。权利人可以在起诉之前就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法院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像、复制等方式固定证据。这种保全方式的优势是快,法院可以迅速行动,防止对方转移或者销毁证据。申请诉前证据保全需要提供担保,一般是现金担保或者保险公司出具保函。

第二种是公证保全。在没有紧急到必须法院出手的情况下,可以请公证处对公开渠道能获取的证据进行公证。比如去竞争对手的网站、公众号上截取他们宣传的产品信息,去展会上拍对方展出的产品,或者去公证处使用公证电脑登录对方的公开系统查看信息。公证保全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庭上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第三种是法院的现场勘验保全。在一些技术含量高的案件里,光靠书面证据不够,法院会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技术参数进行现场记录和固定。这种保全方式对于涉及技术秘密的案件特别有效。

证据保全在实务中有几个关键点必须提前做好。申请保全的时候要清楚地说明想要保全的是什么内容、在哪里、大概在哪台设备上。不能笼统地说请求法院保全对方的商业秘密,法院没法操作。还要向法院提供初步证据,证明你的商业秘密确实存在、对方有接触或者获取的条件。此外要说明情况紧急和证据可能灭失的理由,这个理由写得好不好,直接影响法院能不能批准保全申请。

我在实务中还发现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保全后的保管和使用。很多企业拿到保全结果后,不知道该怎么用这份证据。比如法院现场勘验拿到了对方的生产参数,但企业自己看不懂技术对比,需要找专业鉴定机构做技术比对鉴定,然后把鉴定结论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

关于证据保全,大家问得比较多的问题我也整理了一下。

问:申请证据保全需要多少钱? 答:法院证据保全要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一般根据诉讼标的额来确定,从几万到几十万都有可能。公证保全的费用相对低一些,一般几千到一两万。

问:如果对方已经销毁了证据怎么办? 答:如果能够证明对方恶意销毁证据,法院可以做出对其不利的推定。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但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法院可以推定对方主张的事实成立。

问:电子证据怎么保全才有效? 答:电子证据的保全要特别注意完整性和原始性。建议在公证处或者法院的参与下进行,保全过程要全程录像,确保电子数据没有被篡改。微信聊天记录、邮件、云盘文件都可以保全,但要保存好原始载体。

证据保全在商业秘密案件中的作用,说到底是把处在暗处的侵权行为拉到阳光下。没有证据,再有理也打不赢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