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碰到一个做医疗器械的客户,他公司的生产工艺图纸被竞争对手拿到了,对方比他提前半年拿到了注册证。他急得不行,问我到底该怎么办,走哪条路较最快较为有效。这个问题真的很有代表性。我先把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可以走的几条维权路径梳理清楚,大家根据自己遇到的实际情况来做选择。
第一条路是民事途径,也就是打民事官司。这是较为常见的方式。权利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这类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是中级人民法院,不过现在有一些基层法院经较高法指定也有管辖权了。打民事官司的好处是你可以申请诉前禁令,让法院在正式开庭之前就责令对方停止使用你的商业秘密,这个措施非常有力。民事路径还能主张赔偿,损失计算包括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以及合理的许可使用费倍数,较高可以主张五百万元的惩罚性赔偿。
第二条路是行政途径,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查处。行政部门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行政途径的优势是速度比较快、费用比较低,对于事实比较清楚、证据比较充分的案件来说,是一条高效的路。但行政处罚的力度有限,主要是叫停和罚款,没法帮你拿到民事赔偿。
第三条路是刑事途径,也就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专门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旦构成刑事犯罪,侵权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较高可以判到十年有期徒刑。刑事途径的威慑力是较强的,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种强有力的保护手段。但是刑事立案的门槛比较高,需要达到一定的损失数额标准,一般要求造成损失三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二十五万元以上。
实务中有个关键问题需要特别注意:三条路不是只能选一条。很多成功的维权案例是三条路同时走或者先后走。比如先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固定证据,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启动刑事程序,再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这种组合打法效果往往更好。
还有个很多人忽视的问题:维权的时效。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很多企业发现商业秘密被侵犯后犹豫不决,拖来拖去发现快过时效了。
我整理了几个客户经常问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问:发现商业秘密被侵犯后,第一步应该做什么? 答:第一步不是急着起诉,而是固定证据。赶紧保存电子数据、截图、邮件记录、聊天记录,越完整越好。然后迅速找专业律师评估案件,确定较佳的维权方案。
问:如果侵权产品已经上市了,能走行政途径要求下架吗? 答: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如果认定侵权成立,行政部门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违法行为,包括停止销售侵权产品。
问:走刑事途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需要提供权利人营业执照、商业秘密的载体和具体内容、保密措施的证据、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以及损失评估报告。材料越充分,公安立案的可能性越大。
总的来说,商业秘密被侵犯后的维权路径是多元的。我的建议是不要只盯着一条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民事、行政、刑事三条路径,争取较好的维权效果。






